義門陳 义门陈

 

 

《歷代旌表義門陳詔敕彙錄》

 

(繁體豎排擬古本·附年月·鈐「​皇帝之寶」式樣,​據義門陳宗譜、分莊記、累朝恩典彙輯)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卷一·唐室旌表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其一·唐僖宗中和四年(884)首旌詔

 

奉天承運皇帝詔曰:​

 

朕自臨御以來,​嘉惠元元,​務期俗漸雍熙,​治臻淳古。​爾江州陳氏,​行敦孝弟,​法備勸懲,​數世同居,​怨尤不宿;​一堂聚食,​親遜可風。​有司以聞,​朕甚嘉之。​是用覃恩,​特加旌獎,​尚其益篤茲愛,​風感鄉邦,​毋負朕意。​

 

賜匾「​義門陳氏」,​聯曰:​「​九重天上旌書貴,​千古人間義字香」。​

 

中和四年 月 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二·唐昭宗大順元年(890)定名詔

 

御筆親題:​「​旌表義門陳氏」,​自茲定名「​義門陳」。​立旌表臺、烏頭門,​授第三任家長陳崇江州長史,​崇立《義門家法三十三條》。​

 

大順元年 月 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卷二·南唐旌表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其三·南唐烈祖昇元元年(937)立義門詔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渾噩洽雍熙之化,​孝弟絕悖逆之端。​惟爾江州陳氏,​庭除嚴肅,​內外雍和,​世緒歷九傳,​居食猶共,​戶口添七百,​慈愛不疏。​異類尚徵善義,​朝廷豈靳寵褒?​茲用覃恩,​旌爾建立義門,​高其門、崇其義,​蠲免沿征差役、雜科,​俾孝弟食天家之報,​而編氓識至性之良。​

 

昇元元年戊戌七月 日 賜匾「​義門」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卷三·大宋旌表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其四·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貸粟賑飢詔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發粟賑飢,​乃救荒之政;​獎德勸善,​尤異數之加。​江州義門陳氏,​累世淳良,​全家孝義,​在先世嘗邀寵錫,​至朕躬豈靳褒嘉?​自今後其本州每歲給粟二千石,​以資乏食。​爾陳氏須仰體朕意,​益勵修為,​為鄉鄰式。​朝廷曠典,​不爾靳也。​欽哉。​

 

淳化三年七月十五日 賜匾「​忠孝世家」「​義居人」,​聯「​三千餘口文章第,​五百來年孝義家」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五·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藏家法詔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宣第七任家長陳兢入對,​問:​「​汝義門所以義聚,​何也?​」對曰:​「​公也。​公則無私,​無私方可義聚。​」朕甚悅之。​其《義門家法三十三條》藏國史館,​繕寫賜王公大臣各一本,​俾知孝義。​賜匾「​至公無私」。​

 

淳化四年 月 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六·宋太宗至道二年(996)賜御書樓敕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江州義門陳氏,​孝義兼全,​閨門整肅。​遣內侍裴愈賜御書三十三卷,​敕建御書樓,​匾曰「​玉音在」;​賜「​真良家」三大字懸門首。​復賜詩曰:​

 

金門宴罷月如銀,​環珮珊珊出鳳城。​

 

問道江南誰第一,​鹹稱惟有義門陳。​

 

至道二年 月 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七·宋真宗天禧四年(1011)築臺題旌詔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早彰表履,​克茂清規,​儒業傳於世家,​義風激於里閭。​宜膺霈澤,​用保耆年,​特頒綸綍之榮,​式光庠序之列。​可特授將仕郎、守江州助教。​

 

天禧四年築高臺,​親題「​旌表義門陳氏」;​賜聯「​聚族三千口天下第一,​同居五百年世上無雙」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八·宋仁宗天聖二年(1024)蘊公誥敕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敦儒術以修身,​篤義風而睦族,​鄉邑所尚,​年齒可嘉。​俾忝稽於郡庠,​用昭榮於里閭。​欽承朝渥,​益懋成名。​可特授將仕郎、守江州助教。​

 

天聖二年 月 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九·宋仁宗天聖四年(1026)立祠敕

 

皇帝詔曰:​

 

爾陳氏義居年將幾於五百,​闔族同爨,​族聚何有於四千。​實秉祖父之訓式,​用公侯之爵無靳。​錫之大禮,​配以文廟,​立真君祠於太平觀;​德安太平鄉義居特立祠堂一所,​春秋守土官致祭。​追封五世:​旺晉國公、機齊國公、感吳國公、蘭燕國公、青許國公。​

 

天聖四年八月十九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其十·宋仁宗嘉祐七年(1062)分莊詔

 

奉天承運皇帝詔曰:​

 

惟爾江州德安縣義門陳氏,​同居一十五世,​不為不久;​義聚三千九百,​不為不多。​朝廷恩賜蓋已有年,​各屬安存已非一日。​竊慮爾民生齒日眾,​難為統屬之方;​年穀不登,​得無饑餒之患?​但世道頹靡,​已匪唐虞之日;​人心不古,​豈皆堯舜之民?​恐後失於檢束,​變起不虞,​上負德於朝廷,​下遺羞於厥祖。​朕為爾等恤之懷之,​特詔爾民分居。​碩業析儉營生,​保持已往之仁,​以杜將來之患;​爾等各宜殷勤是務,​毋辜堂構之謀;​愷悌同澤,​弗負絲綸之貴。​鳥獸有異巢之日,​蜂繭有散處之時;​物類猶然合離,​人生豈可長群?​盍各遵依,​勿懷晉變。​

 

特詔。​

 

嘉祐七年七月初三日 遣江南西路轉運使謝景初、呂誨、穆恂、范彬等監析,​凡二百九十一莊,​分遷七十二州郡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附·嘉祐分莊賜詩敕

 

江州久著義門莊,​珠輝玉廊孰同行?​

 

蒂固根深誰與並,​莊上分莊歲月長。​

 

謾誇詩禮追鄒魯,​須信簪纓賽謝王。​

 

子孫各知道義範,​永於舜德有重光。​

 

嘉祐七年 月 日 鈐「​皇帝之寶」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卷尾·總跋

 

義門陳氏,​自唐僖宗中和四年首旌,​迄宋仁宗嘉祐分莊,​跨兩朝三百三十有二載,​七帝廿餘旌表,​聚族三千九百、十五世不合炊,​號「​天下第一家」。​莊分而義不分,​譜此詔敕,​永昭門風。​

 
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 

續卷·明嘉靖三十二年敕建義門牌坊跋文

 

明世宗嘉靖三十二年,​九江守臣以義門陳舊址請於朝,​敕建石坊於德安車橋故里,​額曰「​義門陳氏遺址」,​傍署「​敦睦」,​以表唐宋舊德、風厲鄉邦。​自嘉祐分莊,​星散九州,​江州一脈歷世不絕;​坊石重立,​非徒旌往烈,​亦詔來者:​家法雖遠,​義氣長存。​是為跋。​鈐「​敕建之寶」